注意了,業務人員這樣出差發生的費用可以抵扣增值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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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時間:
- 2017年09月04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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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郝守勇
來源:郝老師說會計
乘坐高鐵、動車、飛機、客車等出差過程中購買的車票、機票等不得抵扣,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
業務員駕駛公司的轎車出差發生的加油費、過路費等取得符合規定的單據可以抵扣
業務員駕駛個人的轎車因公出差發生的合理的加油費、過路費等取得符合規定的單據可以抵扣
業務員租賃租車公司的車輛而且連同司機的,租賃公司負責一路全部費用,且利用運輸工具將旅客送達目的地,屬于旅客運輸服務,不得抵扣增值稅
業務員租賃租車公司的車輛不配備司機的,屬于有形動產租賃服務,支付的租金取得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
《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,以下簡稱36號文件)規定:
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
(六)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、貸款服務、餐飲服務、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。
關鍵詞:購進
(1)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,指的是在購進環節,只要是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,不得抵扣,不論用于什么性質的項目;
(2)所謂“購進”指的是比如購買機票就屬于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,不得抵扣;若是從租車公司租賃汽車就屬于購進的經營租賃服務,就可以抵扣。